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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农业局、各州市乡镇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和第四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农办企〔2010〕15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按照申报条件,推荐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产品增值率高、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组织有关企业和加工基地填报《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申请书》或《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通过网络传送电子文本,于8月1日前报送乡镇企业处。
另,由于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此类通知实施诈骗,请各州市农业局、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与企业提高警惕,以防造成不良后果。
联 系 人:李烈钢 李爽
联系电话:0871—5749808,5749683
Email:ynxzqy@126.com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万华路169号
邮 编:650224
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和第四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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