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简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设立的,不改变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社能享受到合作社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更好地发展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得到逐步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8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4个、农民专业协会4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11个、民政部门注册登记4个、成员户数1335户,注册资金159.52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户数约占全县农户数的5.78%。从产业分布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从事种植业9个,占50%;从事养殖业生产销售4个,占22%;从事农产品加工5个,占2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自己的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营机制。